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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卫辉市烈士纪念馆开建——公益诉讼促进烈士设施保护
时间:2022-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明节前,卫辉市烈士纪念馆开建——公益诉讼促进烈士设施保护
 

清明节前,卫辉市烈士纪念馆开建

——公益诉讼促进烈士设施保护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我们争取到专项资金350万,卫辉市烈士纪念馆已经开建。”清明节前夕,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中,卫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向新乡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

去年10月,在省检察院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开展的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对卫辉市烈士陵园检查时发现,陵园与社会公墓混同,没有专门的烈士纪念馆;另外,受“7.20”特大暴雨内涝灾害影响,有数十处烈士陵墓塌陷下沉,严重影响到烈士祀扫制度和庄重肃穆的氛围。

“影响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损害了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去年11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向烈士陵园的主管机关卫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沉降或毁损的烈士墓进行修复、将商业化的公墓与烈士陵园彻底分离、尽快筹建英烈纪念设施。

在市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下,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成立日常督查小组,一方面督促烈士陵园的整改,另一方面筹划建设专门的烈士纪念场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利用政策优势,申请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建设卫辉市烈士纪念馆。

3月底,卫辉市烈士纪念馆经过招投标等环节,正式开始建设,预计4月底前完工,实现新乡市烈士纪念馆各县域全覆盖。

由于年代久远,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普遍存在信息缺失、设施陈旧、道路失修等问题。去年7月,在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中,联合督查小组对全市14处烈士纪念设施及652处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开展实地专项督导检查,逐一对应、建档造册,并争取770余万元专项资金。

“杂草没有了,路面也硬化了,氛围更庄严肃穆了。”经过为期半年的督查整改,新乡市检察机关共送达检察建议6份,督促5处烈士墓园全面整修,达成68处有迁移意愿的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至烈士陵园,对无意愿迁葬的1095处零散烈士墓进行管护,并签订管护协议。其中发现的103个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有效提升了烈士纪念馆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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