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公益诉讼:烈士墓旁的黑水沟变成碧草青翠
“烈士墓旁的臭水沟终于不见了。”现在的红旗区小店镇常村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地,周边绿树成荫、碧草青翠。
去年10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督导检查全市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工作中发现,红旗区小店镇常村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地濒临荒林,杂草丛生、垃圾遍地,且林内存有一处2500平方米的污水坑,坑内常年满蓄污水,蚊蝇肆虐、恶臭难当,已严重影响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严肃性、庄重性,更对“弘扬英烈精神”产生不良的社会反应。
按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规定:“烈士纪念设施应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绿化美化环境,实现园林化,使烈士纪念设施形成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协调市环保、市河长办、区政府、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小店镇常村黑臭水沟现场,就污水排放、铺设管网、环境整治等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相关部门一致表示“将认真研究污水治理难题,切实保护好英雄烈士设施,给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的居住环境。”
随后,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孟庆峰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常村治污一线,督促镇政府协调资金。截至目前,小店镇政府共投入资金50余万元,抽排污水7500余立方米,填埋沙土10000余方,铺设下水管道300余根,较好根治了常村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地周边环境。
如今的常村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地周边绿树成荫、碧草青翠,环境美了、生态好了,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也节节攀升。
“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形成合力,开展的专项活动,不但让烈士墓回归庄严、肃穆,还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小店镇常村党支部书记张振广说。
据悉,此次活动是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效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截至目前,新乡市已完成1128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合格率100%,基本实现了“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