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新乡市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顺芝,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开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东方,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鹏祥,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郭胜华、范卫彬,河南检察官学院新乡分院院长刘鹰以及我市部分司法界知名人士、法学专家学者和全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共140人出席了会议。
大会宣读了批准成立新乡市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的批复,表决通过了《新乡市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章程》和《新乡市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了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陈顺芝当选为会长。
陈开富在讲话中指出:
一要深刻认识检察学研究会的性质和特点,在检察学的专业领域研究的更深入更细致。
二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引领广大会员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注重在服务工作大局中发挥作用,服务基层,服务法律工作者。
四要切实加强检察学研究会自身建设,将检察学研究会办成会员之家,检察研究者之家,共同繁荣和发展检察理论研究。
他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学研究会平台作用,大兴调研学习之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惧进,努力开创新乡市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陈顺芝在讲话时表示,成立检察学研究会,是新乡市检察院党组按照市法学会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实际,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要充分利用检察学研究会群英荟萃的优势,全面、深入、系统地开展检察学研究工作,使检察学研究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建设的重要基地,成为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交流和宣传的重要平台,成为培养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摇篮。
要充分发挥研究会服务和指导实践的功能,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四个新乡”建设以及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提高检察理论研究水平。
要通过检察学研究会的成立,带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入到检察学的研究中来,形成浓厚的研究氛围,促进我市检察学研究不断繁荣发展。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紧紧坚持围绕大局,围绕实践,认真部署、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一是围绕积极服务新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开展调研。组织开展关于非法集资和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职务犯罪等专题调研。
二是围绕司法办案和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分析,撰写了《公诉人亲历性审查应当做到的几个方面》等调研文章。
三是积极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与河南师范大学合作开展了课题申报、调研、检察理论研究;全面改版《新乡检察论坛》,与中国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学院、公安、法院、律协的专家学者互通稿件,增强学术深度和可读性。
四是积极组织调研骨干参加了高检院、省院培训,邀请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专家对全市60余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警进行培训。
通过努力,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调研、理论文章30余篇,许晓伟检察长亲自撰写的《坚持理念引领,服务发展大局》获得河南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今年还评出了全市检察机关十佳调研成果和优秀调研成果,并汇编成册发放。新乡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