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实现弱有所扶
4月23日,延津县检察院未检科、控申科一行检察官,深入乡村,对排查发现家庭特别贫困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进行调查访问,把贫困户、未成年人、精神障碍及残疾对象列入司法救助范围,将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体现党和国家的温暖。
送上门的温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延津县检察院积极行动,对近三年来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贫困户、精神障碍及身体残疾者由该院未检科、控申科联合展开排查,对发现的1个特困户、1个残疾未成年人家庭及时展开家庭调查。
李某患有精神障碍,受到不法侵害后精神再次遭受打击,丈夫又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个6岁、一个5岁的两个孩子得不到良好的教育。17岁的女孩尹某出生时由于脑缺氧落下了终身残疾,父母为了给她治病欠下了巨额外债,可就是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又遭受了不法侵害。家里人多地少,再加上姊妹多,还有多病的爷爷奶奶,只有父亲能够外出打工,家庭陷入了极度的贫困。当检察官深入这两个家庭家调查时,发现她们申请写不好,语言表达不清楚,于是检察官就帮助其写申请、填表格,并给予其心理安慰,鼓励其勇于面对生活,树立自强信心。
面对送上门来的温暖,受助人无比感动,并得到了群众和乡村干部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