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以来,新乡市检察院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并取得优异成绩。近日,长垣县院一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成功追回欠缴145.8万元土地出让金,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长垣县检察院通过开展 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工作,发现新乡市圣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起公司”),存在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情形,遂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展开调查。
经调查,圣起公司于2016年3月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了长垣县魏庄街道两块共计6.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当年3月和长垣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共计300.8万元。
但圣起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实际缴纳的出让金仅为155万元,剩余145.8万元一直未缴纳,并于2016年底在该块土地上建成了商业住宅小区且已对外销售,导致众多购房者迟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长垣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实地走访、调取卷宗、询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核实后,向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建议发出后,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将圣起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清,为国家挽回了145.8万元的经济损失,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检察机关还管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况?
这就要讲到近年大热的词——公益诉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