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调研组莅临新乡市院开展调研,组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长赵根元,副组长省检察院侦监处长乔志华听取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以来,新乡市检察院按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迅速部署、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省院部署,全市两级院均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涉黑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信访事项办理等刑事检察职能,实现了“捕诉监访信”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犯罪案件。

在执法办案中,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坚持凡黑必扫、凡恶必除,聚焦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打准、打狠、打出声势;另一方面严格审查把关,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罚当其罪,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线索,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监督立案,对发现的漏犯、漏罪依法追捕、追诉。
注重协调联动,在完善工作机制中形成打击合力。一是建立完善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两级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帮助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完善公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系会议,就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等问题沟通协调,有效节约办案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正在协调建立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下一步,新乡检察将把扫黑除恶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到执法办案质量同效果并重;
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积极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拟不捕不诉案件公检两级会商机制、“三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一审判决书)同步审查机制、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等,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情形发生,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
同时延伸办案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完善,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在座谈会上,赵根元传达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对新乡检察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措施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督导组还实地查看了新乡市院办案卷宗,同相关业务部门干警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新乡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新乡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晓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新强、王林海、陈顺芝,及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