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走过的光辉岁月——院史馆
这面形象墙以太行山、黄河为背景,以人民检察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印章为主线,同时穿插了检徽、鼎、獬豸、新乡市徽等元素,体现人民检察站位大局、致力服务新乡发展。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共有三个展厅。
第一展厅:在建国初期,为了治理黄河、镇压反革命等因素,中国中央决定在冀鲁豫边际成立平原省,并将新乡确立为平原省的省会。因此,1950年,平原省人民检察署在新乡成立。加之1953年迁至新乡的新乡专区分署、以及新乡市人民检察署,形成了三署同处一市的独特现象。平原省人民检察署1950年成立、1952年撤销,历时两年,戴晓东是唯一一位检察长。
这是新乡专区分署,后期改名为新乡分院。专区分署的第一任检察长是孔祥苓,当时新乡专区管辖的范围覆盖的武陟、修武等焦作的部分辖区。1952年,根据最高检指示,检察署统一正式更名为检察院,新乡专区分署也正式更名为新乡分院。1953-1957年是检察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到了1966年受到文革影响检察事业遭到破坏,直到78年恢复重建。1986年因为区划调整,新乡地区撤销,新乡分院与新乡市院合并,成为现在的新乡市检察院。
第二展厅是新乡市院成立至今的历史。展厅展示的小市院,1955年只有6名工作人员。同样受到文革影响,1978年检察院恢复重建,秦九云同志是当时的代检察长,也是新乡检察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女检察长。2014年我院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检察业务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检察技术的新乡模式受到高检院肯定。2016年提出了创品牌的要求,展厅展示了这些年涌现出的品牌、特色、亮点工作。
第三展厅是荣誉室,展示有22位检察长的照片,十二个基层院的全家福,联合六家单位开展的“全市人民满意检察官”评选活动照片和各级领导莅临指导调研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