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检察机关
开展“走进企业、融入发展、服务大局”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开展,经市院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走进企业、融入发展、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敢转争”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走进企业、融入发展、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了解企业涉检诉求,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水平和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制服务,打造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亮点和品牌。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对口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1.两级院各内设机构都要对口服务1-2个重点企业。(市院机关各部门对口服务企业分工见附件1)
2.对口服务企业的主要任务包括:深入分析当前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和难点,准确把握当前企业的合理涉法涉检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及时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救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提质增效。同时广泛宣传检察职能,虚心征求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口服务企业每季度不少于2次。
4.每次对口服务结束后要及时填报《对口服务企业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开展一次集中调研
市院由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若干个课题小组,深入辖区重点企业,通过问卷调查、访问了解、查询征询等多种形式,对严重影响市场经济发展、影响转型提质发展、破坏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进行集中调查研究,拿出具体办法,推动该类案件的快侦、快诉、快结,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诉讼效率。集中调研要在6月份前完成。
(三)继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两级院由公诉部门牵头组织,继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巩固前两年送法进企业成果,总结送法进企业经验,灵活采取法制课、座谈会、报告会、图文展板等形式,重点宣讲知识产权保护、涉税法律知识、正常经营与非法经营的界限、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区别、签订履行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法律知识,助推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
三、组织领导
市院成立“走进企业、融入发展、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晓伟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院办公室,由王林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春雷同志为副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同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对口服务组,由王林海同志任组长、王春雷同志为副组长,具体协调指导和督导两级院对口服务工作,建立相关台账;二是工作调研组,由陈顺芝同志任组长、张广华同志为副组长,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调研,及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送法进企组,由陈顺芝同志任组长、李平同志为副组长,适时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四是宣传报道组,由吴岩同志任组长、连丽娟同志为副组长,具体负责联系协调媒体进行有关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走进企业、融入发展、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是市院党组为推进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大局工作深入开展所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敢转争”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两级院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切实领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统一思想认识。各基层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服从市院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做到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各基层院按照辖区人大代表企业名录(附件3)进行部门对口服务分工,两级院4月25日前完成第一次对口服务工作。市院各部门对接走访后要于4月26 日上午将《对口服务企业情况登记表》报办公室。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对口服务企业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报市院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明确对口服务企业具体责任人员,严格要求,强化责任。在对口服务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走访企业要持单位介绍信,不带警车,经过门卫要主动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走访和征求企业意见要实事求是、谦虚诚恳。走访中严格遵守“六个严禁”,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在企业吃吃喝喝,不得接受企业馈赠,不得对企业诉求大包大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及时汇总,加强宣传。各单位要注意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活动开展期间,市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同时,对开展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各地要及时联系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