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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八条意见》
时间:2019-04-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八条意见》

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八条意见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常态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组织、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质效,每月至少组织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会和掌握主要内容、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院党组班子成员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年至少为本院干警或分管部门讲1次党课;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利用参加组织生活等机会为广大党员进行常态化学习宣讲。

二、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学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指导党支部严格执行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支部学习,支部书记要结合岗位实际和心得体会为支部全体党员搞好辅导解读,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要督促干警抓好自学,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权威读本,加强学习强国”“中检网院等学习平台的应用,每月至少学习5篇以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通过开展支部书记优秀党课讲稿和干警优秀学习心得评选等形式,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大规模组织教育培训。面向干警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要充分发挥培训主阵地作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加强师资培养,打造精品课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省市院要定期组织本级院机关中层干部、下级院班子成员进行集中政治轮训,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离退休工作部门也要以适当形式经常性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学习。

四、广泛开展理论宣讲。采取邀请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党校教授,以辅导讲座、视频授课等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解读,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省市两级院领导干部、双先获奖代表等先进典型要结合分管、从事工作和学习体会,深入一线进行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基层。要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的理论宣讲,让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五、深入组织交流研讨。按照全员参与、广泛讨论、深入互动的原则,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以及省院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干警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组织检察人员深度参与讨论、充分互动交流,突出检察特色、岗位特色、实践特色,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要对交流研讨情况和成果进行广泛的内外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六、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大兴调研之风,各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省院部署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工作、解决发展难题的方法和措施,每年至少撰写1篇相关调研报告。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各级院中层领导干部也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思考如何将学习成果贯彻到本职工作的方方面面,并积极撰写相关调研文章。

七、适时举行测试竞赛。各级院在组织全员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以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调动学习积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利用赴基层调研、召开会议等机会,采取随机提问、个别谈话、书面测试等形式,对检察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要根据测试竞赛和平时掌握情况,通过选树学习标兵等方式,为干警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干警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

八、认真抓好检查督导。结合重点工作督查、巡视巡察、检务督察等工作,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情况检查督导,对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效进行分析评价,推广先进经验,发现整改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进一步健全完善述学制度,年终组织干警对学习成果、学习差距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际工作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要将学习情况纳入对下级院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确保学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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