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9月28日在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晓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四年,是新乡检察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四年。
2014年初,针对新乡检察工作实际及在全省的工作位次,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审时度势、冷静思考、统筹谋划、勾画蓝图。对业务工作,提出“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一流、创建新乡检察品牌”的“两争一创”工作目标;对班子建设,提出“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做表率,谋发展、比创新,转作风、树形象”的24字要求和“决不枉为一任、决不懈怠公职、决不违法违纪”的庄严承诺;对队伍建设,凝聚“崇法、守正、敬业、担当”的新乡检察精神,明确“人要精神、院要整洁、车要干净、事要办好”的基本行为规范和“工作就是责任、责任贵在落实、落实不能悬空”的工作基本要求。明晰的工作思路,拉开了新乡检察跨越发展的帷幕,吹响了新乡检察争先进位的号角,开启了新乡检察谱写辉煌的征程。
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盯“两争一创”工作目标,坚持一年一个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创了许多以往没有涉及的工作,克服了许多制约发展的困难,打赢了一场又一场攻坚硬仗,取得了一项又一项可喜成果。市检察院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被命名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检察业务工作先进市分院”,连续四年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这是新乡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最好成绩。
面对一块块奖牌,我们可以坚定地说,这是忠诚履职、务实重干的四年,这是加压奋进、砥砺前行的四年,这是团结一心、争先创优的四年,这是挥洒汗水、辛勤耕耘的四年,这是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四年,这是全面跃升、硕果累累的四年。
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于、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重点改革措施,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从2015年起市检察院党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先后46次对我们的工作作出肯定,通过视察调研或听取汇报帮助我们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党委想什么、人民盼什么、社会要什么、我们干什么”来想问题、办案件、干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忘新乡人民这个最大的根本,任何时候都不忘新乡发展这个最大的实际,努力追求“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工作效果。我们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关于服务新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保障和促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党委有部署、有要求,新乡检察机关就有行动、有落实。围绕“三大攻坚战”,制定服务企业“3456”、改革创新容错、环境执法协作快速反应等一整套工作机制,开展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秋风行动”、打击“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零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活动。确立“五好”扶贫工作思路,打造“党建+扶贫”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深入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先后有50多万人受到普法教育。
四年来,我们努力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牢记初心宗旨,突出民生导向,坚持“执法行为不脱离群众、执法过程不伤害群众、执法结果不冤错群众”,努力在满足群众期盼、回应群众诉求、保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上动真情、见实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412人,提起公诉17866人,稳妥办理了“皇家一号”案、王明涵被杀案、秦云秀系列拐卖儿童案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315人,提起公诉521人,并配合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牵头联合13家单位成立“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构建起司法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用法治光芒照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和权利保护,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4件,支付赔偿金338余万元,为24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85余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人文关怀、司法温暖。
四年来,我们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建设,助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加强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较小的3362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50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立“六真”责任制、“首办”负责制,推行“点名接访”“视频联合接访”和“一单式”工作法,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线索6919件,帮助群众解决司法诉求5910件,提供法律咨询6370次,2017年全市涉检进京赴省访案件比2013年下降47%。每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办好“十件实事”,持续扩大“检务公开”,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建立集信息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接待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尽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四年来,我们始终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贪贿渎职一起办、行贿受贿一起查、赃款逃犯一起追,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847件12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19件86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8件341人,部署开展“天网”行动,成功抓获或劝返8名职务犯罪在逃人员。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政绩,结合办案预防犯罪、保护干部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089次,创新预防检察建议规范送达机制,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取得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年来,我们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和法制权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解决社会上反映强烈的滥权腐败、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年来,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3人、撤案239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捕266人,追诉449人;通过提起抗诉,法院依法改判142件;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438件,监督社区矫正督促建议收监63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889人,监督财产刑执行600余万元;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0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72件。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件,立案19件,支持起诉1件,提请省院起诉审查1件,促进行政机关和有关社会组织履行保护公益职责。
四年来,我们自觉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理性司法、规范办案。把理性司法、规范办案作为总方针,坚持既从法律上讲是与非,又从政治上讲利与弊,不办勉强案、凑数案,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最大限度地追求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司法办案中重视企业平等保护,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要求做到“两个不轻易”“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防止因执法不当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2015年在初查一起某企业挪用1200万元环保技改资金的渎职问题线索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以查案促整改,一方面引导企业筹资3000余万元完成环保技术改造,另一方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依法履职,实现了依法办案和服务发展的双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晾晒台”制度,对司法不规范问题持续曝光,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卷宗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促进案件质效和规范司法水平提升。
四年来,我们持续深化改革和创新,不断厚植品牌检察的坚实根基。2014年以来,检察机关同时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大改革任务,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和难度都前所未有。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锲而不舍抓好推进落实。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首批选任34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出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办法》等10个文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初步形成。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贯穿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改革,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市两级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257个编制、192名干警按时完成转隶。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研发并开通运行全国首家涉农扶贫资金信息监管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并推开使用智慧公诉“三远一网”,率先上线运行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注重打造工作亮点和品牌,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和影响力,检察技术“新乡模式”、民事执行监督“四个延伸”等做法被高检院肯定,检察建议规范送达、“周周讲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有四必做”、政治工作“三化六有”等经验在全省推广。
四年来,我们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锤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五个过硬”为目标,以“敢转争”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培养规规矩矩的干警,打造干干净净的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20条措施,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时刻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针对市院机关8年没有调整中层干部、积累矛盾和问题较多的实际,2016年6月在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出31名正职、24名副职,进一步改善了队伍结构,树立起正确的用人导向。我们的做法得到市委领导肯定,并转发全市政法机关学习借鉴。立足岗位抓实训、搞竞赛,“每周一学”“每月一课”经常充电,分批组织干警到浙大、北大轮训,成功举办检察官律师电视论辩赛,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出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一线延伸、向纵深发展实施办法》,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常态化检务督察机制,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人,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1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组织开展选树“人民满意的十佳检察人员”“最美检察人”“文明执法岗”等活动,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辉县市院荣获“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12个基层院均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四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注重在监督中改进提升检察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每年向人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重大活动,认真办理、按期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市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27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作用,监督讨论案件84件92人。积极推进“阳光检察”,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案件信息29308件、检察工作情况10956条,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始终以人民的期待和需要为导向来改进加强检察工作,定期开展“千封书信问检风”“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透明,人民监督更方便。
各位代表,新乡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鼎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代表、委员不遗余力地监督支持、建言献策、百般呵护的结果。你们的倾心关爱,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1100名检察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望过去的四年,我们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在保障民生中展现情怀,在法律监督中捍卫公正,在察微析疑中诠释忠诚,书写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时代答卷。四年里,我们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深切体会。
我们深深体会到,党的领导始终是检察工作的坚强后盾。只有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拥护党的核心作为政治保证,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才能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我们深深体会到,服务大局始终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只有把站位全局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与市委决策同频共振、与大局需求合力合拍,才能在新时代不辱使命、彰显担当。
我们深深体会到,司法为民始终是检察工作的不变初心。只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真心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
我们深深体会到,公平正义始终是检察工作的永恒追求。只有把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作为立身之本,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们深深体会到,改革创新始终是检察工作的源头活水。只有把勇于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创新中谋求发展,才能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向更高品质迈进。
我们深深体会到,接受监督始终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阳光下司法,才能实现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
以上“六条体会”,是滋养新乡检察精神的丰厚食粮,是续写新乡检察辉煌的宝贵财富。
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我市实施的重大战略研究不深、不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新乡改革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办法不够多,方法不够活,效果不够好。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各业务工作之间、各基层单位之间发展不均衡,履行传统法律监督职能存在短板,一些新增法律监督职能没有完全发挥效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监督解决还不够有力有效。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不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有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树牢,对新的办案模式还不适应;有的受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侦防职能变化影响,情绪有波动、思想有迷茫。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队伍管理监督失之宽软、存在漏洞,个别检察干警用权不严、作风不正、行为不端、形象不好。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安排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奋力谱写新时代新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我们检察机关也在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高检院提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要求是“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省检察院提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是“四有一少”,“四有”即有特色有品牌、有实效有口碑、有专家有模范、有正气有激情,“一少”即队伍少出事。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院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理性司法、规范办案为总方针,以争先创优为总基调,以“两争一创”为总目标,以“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工作主题,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当好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廉洁政治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努力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从而更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的新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矢志不渝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确保人民检察事业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坚持以服务保障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适应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新形势,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新乡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郑新融合发展等决策部署,以一个文件和“双十二”措施为抓手,即贯彻市检察院研究出台的《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条措施》,落实“12个专项工作”和“爱民实践服务承诺12件实事”,进一步提高依法规范、精准有效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护佑牧野大地蓝天碧水青山,让人民群众在一呼一吸间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
三、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要,积极推进民生检察,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网络犯罪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努力建设更高层次的平安新乡。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依法严惩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不断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加强对人权的法治保障,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四、坚持以深化改革创新为牵引,加快法律监督转型提质发展步伐。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积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完善司法监管、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深化改革和科技应用双轮驱动,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以智慧检务建设为主抓手,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狠抓政治建设,部署开展“支部讲规范树标杆、党员讲奉献树先锋、领导讲担当树威信、单位讲团结树正气”的“四讲四树”活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意识、政治素养、政治定力。狠抓素能建设,依托河南检察官学院新乡分院,开展常态化、实战化业务实训,突出抓好业务能手、业务标兵和专家型人才的培养。狠抓文化建设,立标杆、育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带动身边人,提振队伍永不懈怠、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紧紧扭住检察办案和司法作风两个重点,用最严的要求、最严的管理、最严的监督、最严的纪律带队伍,让干警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一院一品”“一院一特色”为抓手,推动基层品牌从一枝独秀到遍地开花。
各位代表,昨天的奋斗为今天奠基,美好的明天从今天起航。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新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工作主题(第2页):2014年是“争先创优、营造氛围”,2015年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2016年是“强化管理、提升素能”,2017年是“提高效能、狠抓落实”,2018年是“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司法公信力”。
2.服务企业“3456”工作机制(第4页):强化“三个观念”,即主动服务观念、平等保护观念、理性执法观念。建立“四项制度”,即送法进企业制度、联系走访制度、“零距离”服务制度、执法“绿色通道”制度。营造“五种环境”,即依法打击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防腐败,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平等保护,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强化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把握法律政策,营造持续向好的发展环境。遵守“六个严禁”,即严禁利用案件线索做交易或要挟企业;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及企业经营管理;严禁借口办案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或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利用办案拉赞助费、接受企业赞助和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3.“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第4页):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小企业,即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炼焦、土炼硫、土炼砷、土炼汞、土炼铅锌、土炼油、土选金、小农药、小电镀、土法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小漂染、小水泥、小火电、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
4.“五好”扶贫思路(第4页):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把村容环境改造好、把产业发展谋划好、把突出问题解决好、把村民精神振奋好。
5.“党建+扶贫”工作模式(第4页):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为核心,健全党建制度、开展党的教育,构建扶贫工作队、被帮扶村“两委”班子和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三级联动格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冲锋在前的模范作用,带动贫困群众改变思想、激发内生动力。
6.“皇家一号”案(第4页):“皇家一号”娱乐会所,从2012年8月16日开业,至2013年11月1日被公安机关查处,期间以组织年轻女性卖淫为诱饵吸引客户到此消费,从中牟取高额利润。2014年3月31日该案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共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40名犯罪嫌疑人。省检察院指定由新乡市检察院管辖,共提起公诉87人,作出不起诉处理29人,建议公安机关作其他处理24人。
7.王明涵被杀案(第4页):2015年7月8日,新乡县小冀镇郝村4岁男童王明涵被邻居李秀玲因嫉妒而残忍杀害。该案发生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全程动态监督侦查活动,为该案的快捕、快诉、快判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2015年12月30日,被告人李秀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8.秦云秀系列拐卖儿童案(第4页):秦云秀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伙同其儿子李宗义、李军堂等8名罪犯,通过上线赤黑么里作、奶古么尔成(均已判刑)等人将10名婴儿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拐卖到原阳、延津、新乡县等地,从中谋取利益。市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后,市中级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秦云秀等8人无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等。该案10名婴儿除1名下落不明外,其他均成功解救。
9.“六真”责任制(第5页):市检察院为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提出的六条措施,即提高站位真重视,强化责任真担当,心系群众真接访,多措并举真稳控,包案息诉真落实,从严执纪真问责。
10.“首办”负责制(第5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终标准,对检察机关首次受理的案件实行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加强案件的反馈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
11.点名接访(第5页):2008年在辉县市院试行“点名接访”制度,把从检察长到各部门负责人的照片和联系方式都贴在控申接待大厅的墙上,群众可以点名要求某一位检察官接待,后得到高检院推广。
12.“一单式”工作法(第5页):在涉检上访接待中,根据管辖由首办检察院逐人逐案制作《诉求代理单》,载明首办处理情况等,无单上级院不受理,从而明确了承办检察院的首办责任、检察机关内部的部门责任以及上级院的督导检查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督促基层院更加集中地了解群众诉求,研究解决办法,推动问题解决,便于对于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遏制和减少越级上访。
13.预防检察建议规范送达机制(第6页):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关于实施法律法规,改进社会管理服务,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法律文书。市检察院在实践中,将以往检察建议邮寄、电话等单方送达的方式变为由检察机关、受领单位、第三方监督者共同参与的现场送达,把预防调查、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工作融入检察建议规范送达机制中来,改变了过去通过信函寄送检察建议知情面小、影响力弱、采纳率不高的情况,通过召开检察建议规范送达现场会,把送达检察建议的过程变成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增强了以案示警、释法说理的效果。《检察日报》报道了这一做法,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蔡宁同志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借鉴和推广。
14.社区矫正(第7页):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15.公益诉讼(第7页):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地区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将公益诉讼的职能正式赋予了检察机关。这项职能主要包含两大类七个方面,一类是民事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另一类是行政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16.两个不轻易、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第7页):对国有企业做到“两个不轻易”,即对国有企业核心技术人员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对国有企业不轻易作为法人列为被告。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要做到“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即办案前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不至于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考虑到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避免影响企业资金流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影响企业形象信誉,避免影响招商引资环境,尽最大可能促进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7.涉农扶贫资金信息监管平台(第8页):是市检察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的思维,针对涉农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的实际研发的网上监管平台,具备信息公开、资金追踪、监管联动、状态监测、信访处理、决策支持等多项功能。2016年10月在全国首家成功研发并开通运行。该平台联通市财政局、市农牧局等22个相关行政部门和12个县(市、区)、2个开发区,具备信息公开、资金追踪等多项功能,运用科技和法治的力量守护资金安全,确保惠农政策不落空、扶贫资金不流失。截至目前共实现对55.68亿涉农资金、12.57亿扶贫资金、2013个涉农项目、503个扶贫项目的精准监督。该经验做法两次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高检院办公厅转发,省院、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18.智慧公诉“三远一网”(第8页):依托信息技术,完成远程讯问、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文书及检察工作网建设并推开使用,有效节约了人力成本和办案时限,实现了简案快办。
19.检察技术“新乡模式”(第8页):被高检院肯定,概括为“两心三力两融合”。“两心”,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实战应用为核心;“三力”,即持续提升检察技术对自侦办案的“引导力”,对法律监督的“支撑力”,对业务工作的“保障力”。“两融合”,即推动检察技术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与传统技术的有机融合。
20.民事执行监督“四个延伸”(第8页):即从过去的“对事监督”向“对人对事监督并重”延伸,凡是审查案件发现问题或疑点的,都要采取询问、调查等方式,与执行法官面对面核实有关情况;从过去的“以案盯人”向“以人盯案”延伸,通过审查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来发现执行人员是否有违法行为、案件背后是否有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从过去的“个案纠正”向“类案监督”延伸,注重加大对同类案件的深入挖掘,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从“执行监督”向“审判监督”延伸,在对执行行为进行监督的同时,对作为执行根据的审判活动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对该项工作予以肯定:“从新乡对法官违法监督成效看,从对事的纠错程序监督转向对人的调查问责监督,以抗诉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为切入点,四驾齐驱,牢牢抓住审执人员违法监督的工作重点,树立了监督权威。”
21.党风廉政建设“四有四必做”(第9页):是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该机制通过将工作细化成分项、分时段的“菜单式”条目和台账,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有”即“年有规划、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日有记录”;“四必做”即在“四有”基础上,梳理出“每季度必做、每月必做、每周必做、每日必做”的具体工作条目,使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有方向、开门有事干。
22.政治工作“三化六有”(第9页):“三化”是政治工作管理规范,即“标准化、流程化、表格化”,“六有”是政治工作新机制,即“人人有事干、事事有规范、办事有流程、工作有方案、执行有表格、责任有人担”。通过该机制强化了政工部门干警的岗位责任意识,激发了干事创业活力,有力提升了检察政治工作的整体创新力、执行力和保障力。该机制内容充实,措施具体,并已编印成书,是司法改革大背景下政工工作的有益探索,相关经验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和省院政治部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