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4日在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和十三届市人大第二次会议决议,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突出“强化责任心、提高执行力”工作主题,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全力护安维稳,在推进平安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把“稳定压倒一切,稳定就是胜利”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聚焦大局履职尽责,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78人、提起公诉197人;批准逮捕“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264人、提起公诉204人;提前介入办理2起重大非法买卖枪支案,有效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153人、提起公诉384人,办理的张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发现并移送线索39条。严格落实统一把关制度,纠正漏捕12人、漏诉10人,不捕6人、不诉3人,对131人不认定涉黑恶犯罪,确保不拔高、不降格,不放过、不凑数。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97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单纯止于程序结案,更注重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促进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全年息诉罢访189件,中央巡视组交办的18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依法认定侯某反杀持刀抢劫凶犯等5起案件属正当防卫,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以案释法”,开展送法“五进”法治宣传教育195场、覆盖民众9万余人。
二、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做到市委工作重心部署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使检察工作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认可。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促进防控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影响金融安全类犯罪340人、提起公诉474人。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对主犯在逃的中海信达集资诈骗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努力使人民群众经济上少受损失,感情上少受伤害。聚焦脱贫攻坚目标持续发力,在按照“五好”思路推行“党建+扶贫”模式基础上,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52.5万元,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力度和检察温度。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3人、提起公诉182人,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调查257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5份,坚决守护好新乡的蓝天碧水净土。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办案中对各类企业做到“一碗水端平”,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就不提出判实刑的量刑建议,为企业发展当好“啄木鸟”,给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会同工商联等部门架起服务桥梁,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构建“亲”“清”检企关系,既提供更优法律服务又促进守法经营。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司法需求,部署开展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六个专项活动,监督纠正立案后长期不处理、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挂案”5件,起诉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79件236人,依法监督纠正涉及民营企业错误执行、怠于执行案件8件。办理的某企业与某银行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为担保企业挽回损失1800余万元。
依法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对涉农工作优先安排、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信访优先处理,办理了李某制售假兽药案、郭某操纵贿赂基层选举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促进基层稳定,助力乡村振兴。从12个县区的重点乡镇、村组、农业企业中聘请152名基层人员作为涉农检察联络员,及时掌握重大社情民意,切实增强涉农检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在1个月内办结了省河长办移交的127件线索,并与沿黄河各级地方政府合力促进黄河流域“四乱”突出问题整治,督促、帮助各县乡政府拆除乱建建筑15.7万平方米,清除乱堆垃圾11.7万立方米、乱挖鱼塘5660平方米,共护黄河生态,共享黄河安澜。
三、聚焦群众关切,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扎实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减少信访群众诉累。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理念,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这一庄严承诺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院性”和“全局性”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自选动作,真重视、真办理、真担责、真奖惩,将心比心、尽心尽力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715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让信访人感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得到群众点赞。
跟踪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为平台,积极推进“五室一库”建设,构建起多方参与、联动协作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体系。认真分析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及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3份,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师入职查询、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等制度,织密扎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坚持打击、保护、预防一体推进,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2人、提起公诉165人,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不批准逮捕63人、不起诉60人,两级院13名检察长、178名检察干警分别兼任195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宣传员,讲好“开学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市院入选全国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市院第九检察部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丰富利民便民措施,满足群众对检察工作新需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发布并落实“爱民实践服务十件实事”。两级院均建成12309检察服务大厅,实现来访接待、即时查询、案件受理全流程办理、“一站式”服务。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召开律师座谈会,开通运行“律彩虹”检律交流软件,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各类申请311项,安排电子阅卷1495次,为律师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四、秉持客观公正,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凸显检察责任
坚持把客观公正作为履职的本质要求,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追求极致、提升质效,切实担起守护公正的责任使命。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04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1.4%,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戾气,制度优势更加有效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80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82人。办理的非法种植“罂粟苗”案,对36人中的2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坚持底线思维,严防冤假错案,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依法监督立案40件、撤案42件,纠正漏捕68人、漏诉91人,提出刑事抗诉31件,办理刑事申诉72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1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31人,审查监督特赦53人。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工作,其中“河南省新乡监狱巡回检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人;落实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0件,审查起诉40人,办理的卢某滥用职权案被评为全省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件。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案件,提请抗诉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54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申请人服判息诉。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不当问题,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3件,全部得到采纳落实。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假官司”9件、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移送犯罪线索6人,其中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办理的某公司虚假诉讼监督案,为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64万元。
逐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以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加强结果和程序监督,实现“一手托两家”,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办结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4件,上升178%;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8件,上升32%。办理的“刘某诉某学院补发合格毕业证纠纷监督案”化解了长达35年的行政争议,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和省委常委、省院顾雪飞检察长批示肯定。办理的 “姬某诉乡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以公开听证方式化解实质性争议,入选全国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全面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紧盯“党委重视、政府力推、行政机关着急”的工作,运用法治力量,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部署开展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闲置土地公益诉讼监督”等专项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4件、立案3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9件,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32处,清理被污染河道200公里,整改污染企业172家,收回国有资产1939万元,一批关系国家利益和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原阳县检察院启动诉前程序,加强当地烈士陵园保护,维护了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息。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获高票通过。
五、狠抓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树好检察形象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大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基层一线延伸,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以主题教育为载体,牢记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对标对表,以“认真”的政治态度抓实主题教育,真正把对党绝对忠诚铭刻在灵魂里、熔铸在血液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四讲四树”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把“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各方面各环节。
以接受监督为常态,促进阳光司法。铭记检察权属于人民,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过邀请视察、走访座谈、通报工作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认真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7件,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办结满意率100%。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828条、法律文书5604份、重要案件信息315条、官方微信732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激发队伍活力。迅速平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总体格局。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把检察官办案的担子、责任压得更实,两级院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案件2484件,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立足“监督不能高人一等,但一定要技高一筹”,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持续开展“一院一品”“一院一特色”品牌创建活动,民事执行监督“四个延伸”机制、“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等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四化四转”巡回检察模式入选全省十大创新品牌,市院第五检察部荣立集体二等功,两级院9名干警荣立三等功、30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
以整改落实为重点,抓牢从严治检。牢记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严管厚爱,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开展检务督察,发现问题指名道姓进行通报。在接受省委经济责任审计、省院党组巡视中坚持立行立改,完成对三个基层院的系统内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94条,树立起全面从严、越来越严的鲜明导向。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要发展,党和人民是靠山。新乡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特别是在服务企业发展上办法不多。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基础薄弱,公益诉讼检察刚刚起步,法律监督“从优到精”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亟待加强,基层院建设短板突出,执行力建设和内部管理仍需进一步强化,一些基层单位出现招不进人、留不住人、人才断档现象。四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从严治检任重道远。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巩固深化提升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条主线,以“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着力点,坚持“两争一创”工作目标,突出“强化党建统领、大抓基层基础”工作主题,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使新乡检察工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更好地为我市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守初心、担当使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政法姓党这一永远不变的根和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四讲四树”活动,更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在检察机关一线高高飘扬,让党徽在司法办案一线闪闪发亮。
二是以更高的法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坚持“稳”字当头,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紧盯市域治理现代化这个切入点,努力为“中国之治”新乡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胸怀大局,增强对“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和民营企业服务保障的有效性针对性,努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持续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和“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密切关注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校园中孩子的安全、农民工的工资、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等现实问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刑事诉讼、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监督,发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抓好民事裁判精准监督,大力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程序,让检察官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高的使命自觉从严治检、培育队伍。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高检院、省检察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各项建设水平。突出大抓党建、大抓基层工作导向,加强两级院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基层帮扶指导长效机制,集中办好一批基层关心的实事难事。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历经系列改革考验的新乡检察人深深懂得: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唯有用汗水浇灌收获,方显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唯有以实干笃定前行,方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与全市人民一道,并肩“抗疫”、共克时艰,慎终如始抓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贡献了检察力量。在接下来的年度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伟大的“战疫”精神,抢抓时间,加倍努力,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切实凝聚起推动新乡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磅礴力量,坚决把因疫情延误的“检察工期”赶回来,为新乡奋力迈向全省第一方阵贡献检察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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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第1页):为更好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2018年4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具体来说,刑事检察是对刑事案件行使批捕和起诉职能,并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民事检察是对民事诉讼进行监督,包括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以及民事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民事执行违法活动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检察是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包括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行政调解书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以及行政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行政执行违法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是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检察机关可以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也可以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2、“五好”扶贫思路、“党建+扶贫”工作模式(第3页):“五好”扶贫思路指的是为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市检察院确立了“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把村容环境改造好、把产业发展谋划好、把突出问题解决好、把村民精神振奋好”的扶贫工作思路。“党建+扶贫”工作模式指的是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为核心,健全党建制度、开展党的教育,构建扶贫工作队、被帮扶村“两委”班子和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三级联动格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冲锋在前的模范作用,带动困难群众转变思想、激发内生动力的工作模式。
3、“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第5页):指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中,检察机关与当地河长办为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的治河新模式,通过“共建清单”“迅速交办”“协同整改”“共同验收”等机制,形成司法与行政合力,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4、“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第4页):是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向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通过明确办理答复时限,倒逼办信办案责任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解决群众申诉难问题。
5、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第5页):指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因为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6、“五室一库”建设(第5页):“五室”建设是指推进小荷工作室进社区、进看守所、进医院、进民政、进公安派出所,合力打造多方参与、联动协作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体系;“一库”建设是指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对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有机统一。
7、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第5页):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将与师德表现相关的不当行为,通过清单的方式列举出来,依据法律法规采取管理措施,使师德建设走上法治化和正规化,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构师德师风建设的新制度与新机制。
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6页):指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效、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9、巡回检察(第7页):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刑罚执行活动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通过组建检察官办案组,以常规巡回、专项巡回、机动巡回等方式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进行全面检察。
10、“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第8页):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要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和作用,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是分工负责、各有职能和权责的关系,绝不能有监督高人一等的想法。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追求的目标是共同的、价值是一致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本质上是双赢、多赢、共赢的关系。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用好监督和支持两种方式,努力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1、“四讲四树”活动(第9页):为加强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支部讲规范树标杆,党员讲奉献树先锋,领导讲担当树威信,单位讲团结树正气”活动。
12、民事执行监督“四个延伸”工作机制(第10页):一是从过去的“对事监督”向“对人对事监督并重”延伸,凡是审查案件发现问题或疑点的,都要采取询问、调查等方式,与执行法官面对面核实有关情况。二是从过去的“以案盯人”向“以人盯案”延伸,通过审查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来发现执行人员是否有违法行为、案件背后是否有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三是从过去的“个案纠正”向“类案监督”延伸,注重加大对同类案件的深入挖掘,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四是从“执行监督”向“审判监督”延伸,在对执行行为进行监督的同时,对作为执行根据的审判活动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
13、“四化四转”巡回检察模式(第10页): “四化四转”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即以办案化促进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以专业化促进从浅层监督向深层监督转变,以清单化促进从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以信息化促进从传统监督向智能监督转变的工作模式,有效破解了长期派驻形成的熟人被同化、问题被淡化、监督被弱化等瓶颈,取得了发现问题有质量、检察监督有实效、监狱整改有力度的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