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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时间:2021-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检察作风建设,优化检察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向社会发布市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如下。

、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

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开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市检察院对辖内群众来信实行电话或视频接谈,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责任部门:十部、各业务部门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探索跨流域案件集中管辖,完善市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和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以司法手段助力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

责任部门:八部、一部

、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

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大力推进联合救助、多元化救助。健全完善“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

责任部门:八部、七部、十部、办公室

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探索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持续抓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推动建立解决和预防“挂案”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加大对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适时编发典型案例,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研究室、各业务部门

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切实保障被侵权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织,推进跨区域集中管辖。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及时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宣传,助力建设中西部创新高地。

责任部门:四部、六部、七部

六、推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全省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健全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部门:二部、八部

七、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向省院整理报送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部门:六部、一部

八、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上级法院认为“需纠未纠”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查办一批执行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六部、七部

九、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建立听证工作季度通报、指导督导制度,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部门:研究室、各业务部门

    十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拓展业务数据公开范围和深度,做好数据解读工作,每季度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动态发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方面办案数据,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部门:案管办、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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