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4月27日在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晓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或者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案违法的,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或申请监督。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群众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重要方式,是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充分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努力为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近年来群众控告申诉信访的基本情况
检察机关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来源于群众信访,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审查办理;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或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监督纠正。近年来,随着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群众控告申诉信访情况亦发生明显变化。
(一)来信、来访量呈递增趋势。2019年以来,两级院共接收群众来信3243封,年均千封左右,相较2018年的200封,来信量在激增后逐渐平稳;共接待群众来访6456人次,其中2019年1427人次、2020年2123人次、2021年2653人次,来访量逐年递增。一方面表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诉求更迫切、更集中。另一方面表明随着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持续推进落实,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重视,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的意愿增强。
(二)网络信访逐年增加。2019年以来,两级院共接收网络信访330件,其中2019年51件、2020年受疫情影响激增到165件、2021年91件,相较2018年的23件呈逐年递增趋势。这与人民群众逐步增强的法治观念、高效便利的通讯发展息息相关,同时说明网络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
(三)民事行政监督类信访占比较高。2019年以来,两级院接收群众反映的民事、行政监督类信访案件2500件,占涉法涉诉信访量的50%以上。在行政监督类案件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比例较大。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涉及的是政治大事、民生要事。2019年以来,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情当家事来办”的理念,将心比心、如我在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促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乡控申检察业务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2021年市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一)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信访里面有责任,更需要有情怀、有担当。2019年最高检提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年多来,我们按照高检院要求,从三个方面力推力促、狠抓落实:一是规范办理程序。研究制定《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办法》,印发12309信访接待流程规范,创新“六个一”办信机制,实行办信联络员“日联系”、办信数据“周通报”、信访工作“季讲评”制度,建立来信、来访工作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增强办信接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二是畅通信访渠道。两级院建立来访、来信、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接待处理中心,通过“一个中心” 实现来访接待、即时查询、案件实时受理等多种功能,全天候开启远程视频网络接访系统。三是注重跟踪问效。对已经办结的群众来信,由市院统一组织电话回访了解落实情况。对没有息诉的群众来信,逐件分析原因,建账跟踪督办。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对接收到的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
(二)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控告申诉案件大多已程序终了、诉讼结果生效,要化解矛盾、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工作复杂、难度极大。我们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要求两级院来信全部由院领导办理,检察长主要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做到亲自研判、亲自接待、亲自办理、亲自审核、亲自释法说理,既挂帅又出征。同时建立“点名接访”制度,在接访大厅公布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手机号码,做到“预约必见、电话必接、短信必回”,不断压实领导责任。
(三)创新公开听证审查方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践中,一些信访案件历经多年,深层次矛盾问题累积交织,单靠检察机关力量往往难以根本解决。我们建立“1234”检察公开听证模式,把公开听证作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手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针对性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使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2020年以来,共对415件案件组织了检察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会1637人次。
(四)围绕清理化解积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开展积案清理化解专项行动,因案施策灵活办理,对诉求合理的,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及时办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积极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实际问题;对诉求不合理、目前暂时不能解决的,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用真心真情感化群众、理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两年来,在两级院检察长上下联动、亲自办理下,上级交办、督办的25起积案基本化解。
(五)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解决群众燃眉之急。一些信访群众受案件影响,生活陷入困境,如只解决法律问题,矛盾、积怨往往难以化解。我们充分运用党和国家政策,既依法妥善办案,又帮助解决困难,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实行优先、快速办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让信访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目前,对孤儿救助案件已建立成熟的工作机制,除给予资金救助外,依托“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时确定监护人,并对申请人跟踪进行心理疏导与评估,关爱解决未成年人在遭遇家庭重大变故时的成长困境与思想问题。2019年以来两级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8件,为403名申请人支付救助金406万余元,救助案件办理数量在全省检察机关位居第一。
(六)加强监督纠错,促进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对于检察机关决定、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认为原司法程序或处理结果确有错误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启动诉讼监督程序,促进纠正错误,维护司法公正。2019年以来,两级院139件刑事申诉案件全部按期办结。一是完善受理流转制度。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六个部门联动”的办理机制,由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群众不服检察机关决定、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案件的申诉,经审查后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移送刑检部门复查。二是依法进行纠错。认真履行审查复查职责,坚决依法纠正错误处理决定,妥善处理申诉人反映的问题,同时按照“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的要求,强化释法说理、依法纠错、权利救济。红旗区院办理的许某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审查后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改判被告无罪。三是推行公开答复。对于审查结案的刑事申诉案件,主动邀请律师、基层组织等第三方人员参与见证,高质量做好办理答复和释法说理工作。2019年以来,主动开展公开答复46件,占审查结案数的1/3。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反馈,我们清醒认识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党委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政治站位上,一些单位、部分干警没有把信访案件放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去审视和把握,具体办信中满足于“结案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
工作理念上,一些干警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树得不牢,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依然存在,依法纠错、权利救济、权力监督、正当程序等理念在控申办案中体现还不够充分。
工作效果上,个别单位“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满足于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于法律程序完结且信访人仍不息诉的案件,在推动实质性解决群众诉求上做得还不够到位。
能力素质上,少数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不足、作风不实,不会、不愿、不善做群众工作,释法说理能力不强,遇到信访矛盾难点、堵点绕着走。
工作方式上,信访综合治理机制尚待完善。解决群众信访需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社会等多种手段,一些基层院向当地政法委请示汇报不够,不注重借助外力;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主动报告不够,助推建立联动处理群众信访有效机制不力。
基础保障上,基层控申检察力量相对薄弱,视频接访、网上信访等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控告申诉检察社会知晓度、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司法救助资金保障不够到位、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强化措施、认真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自觉把控申检察纳入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大格局之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办案水平,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诉源治理,做好信访案件“防增量”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教育引导干警在首次办理案件即做到案结事了。压实两级院领导接访责任、首办责任,用好点名接访、“一单式”工作法,及时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按照“五个不发生”要求,强化源头防控,排查信访隐患,做好政策落实、教育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确保重点人不失控漏管。
(二)加大化解力度,做好信访案件“减存量”工作。扎实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立专班,一案一策,分类推动解决。健全信访“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防止程序空转、矛盾上行。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基层院来信面对面接谈、领导包案办信访申诉案件等做法,将制度文件转化为群众息诉满意效果。
(三)提高办案能力,强化两级院案件办理质效。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大力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开展市院员额“1带N”模式,市院员额检察官带领基层院助理办理市院刑事申诉、赔偿救助等案件,以干代训,解决基层控申业务员额检察官较少、新生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深度关切。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履责意识,以爱民情怀、为民担当、护民能力,能动司法、追求极致、止于至善,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和防范,努力完成各项维稳工作任务,为法治新乡建设开启新篇章贡献检察之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 “六个一”工作法(第3页):对于辖内群众来信的办理必须包括一次集体分析研判、一次倾听群众诉求、一份办理情况报告、一张结案审核表格、一次释法说理过程、一份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解决。
2.“1234”检察公开听证模式(第5页):“1”是实施“一把手”工程,领导带头组织听证会,推动两级院检察听证常态化。“2”是深化“两个结合”,做好检察听证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两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检察听证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宣讲。“3”是突出“三个保障”,即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硬件保障,保障检察听证规范运行。“4”做到“四个注重”,注重听证参与实质化、注重精准督查指导注重检察官业绩考评、注重提升听证质效,提升检察听证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