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栏
许晓伟:把握关键、夯实基础,确保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高质量推进
时间:2021-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许晓伟:把握关键、夯实基础,确保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高质量推进

 

把握关键、夯实基础

确保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高质量推进

 

新乡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许晓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履行直接责任,组织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好中央、高检院、省、市关于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一系列要求,以最严态度、最硬作风、最实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学习教育环节市院安排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我和大家一样,每天都集中一个小时认真读、认真记,同时利用碎片时间完成自学任务。通过近三周的集中学习、专家授课、个人自学,我就学习中的感悟和进一步深入推进市院教育整顿,谈四点体会。
一是以“诚”为先,做到政治站位不动摇。

这个“诚”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忠诚,政法队伍作为党的“刀把子”,要紧紧把握对党忠诚这个灵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始终,确保检察队伍的政治属性永不褪色。

其次是热诚,以真诚、热诚的态度投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真正认识到这次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对于检察工作来说,教育整顿无疑能够进一步增强我们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精准有效地实现法律监督履职目标,推动“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量的教育整顿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二是以“学”为重,做到精进学习不懈怠。

学习教育环节是整个教育整顿的开篇和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我们必须把学习教育贯彻整个教育整顿始终。

我最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通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细品其中精髓味道,真切感受到学习不能走形式,要真正入脑入心,触及灵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提高,领导干部必须主动学习、主动思考,赶上群众要求,提升素质能力。要立足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用“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共赢多赢”等司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办案执法。

同时还要学会做群众工作,习总书记讲“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不变的宗旨,要以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为载体,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把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当成“天大的事”办准办好,让法律和人性的温度散发出来,努力促进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三是以“实”为纲,做到组织部署不务虚。

扎实开展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聚焦关键,抓实措施,用心用力把活动组织好,确保活动走深走实。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梳理把握教育整顿重点环节,既要克服急躁冒进的情绪,又要杜绝上热中温下凉的现象,以紧张有序的状态开展好教育整顿。在学习教育环节我们提出的“4453”学习方案,就体现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突出了新乡检察特色,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到位。包括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我们都要真正扑下身子到群众当中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

四是以“严”为要,做到狠抓落实不放松。

党组必须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党组成员既是组织者又是推动者,既是参与者又是实践者,必须把责任和任务扛在肩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抓实干,认真落实教育整顿活动各项部署安排,力戒形式主义,层层传导压力,上下齐心、同步推进。

教育整顿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加强对基层院教育整顿的指导,检务督察处要每天督察组织学习情况并及时通报,真正使学习要求落实到位。

要统筹好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以教育整顿促工作质效提升。

要牢牢守住清正廉洁这条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整顿进行有效衔接,执行好“三个规定”,抓好警示教育,警示全院干警以案为戒,通过教育整顿,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上一篇文章:【教育整顿专栏】探访“重案组”的学习现场
下一篇文章:【教育整顿专栏】迅速回应人大代表建议,践行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版权所有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155号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飞大道100号 举报电话:0373-50620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