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植复绿修复生态,助力守护绿水青山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3月11日,值312植树节到来之际,新乡市检察院与凤泉区检察院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来到凤泉区矿山森林公园,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并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种植树木16棵,为凤凰山植树造林添新绿。
“补植复绿”是在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者判处刑罚的同时,督促其通过自行补植或代为补植等方式,对受损的生态进行修复。2023年5月26日,新乡市检察院联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公安局、新乡市林业局及新乡市凤泉区矿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等多个部门联合会签了新乡市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并在凤凰山建立新乡市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为守护新乡的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自“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建立以来,凤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批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并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违法行为人承担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补植费用。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自愿签署承诺书,向凤泉区公益诉讼赔偿金专用账户缴纳了补植保证金,并委托凤泉区矿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代为补植。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下一步,新乡检察将继续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彰显不负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