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检察院积极贯彻《河南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常态化暂行规定》要求,开展刑事案件常态化评议。近日,新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敏谦出庭支持公诉的李某故意杀人案作为首例评议案件,接受“推门”庭审观摩与评议复盘。此次活动由新乡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组织,评议案件从各条线当周开庭的5起案件中随机抽取,全市两级院刑检部门部分业务骨干共同观摩、评议,推动出庭评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出第一步。

庭审中,公诉人精准聚焦“案件定性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判处何种刑罚”等核心争议,通过封闭式讯问揭露犯罪,结合案发过程利用多媒体进行分组示证,构建清晰、完整证据体系,并围绕案件因何发生、如何避免、怎样救赎开展了层次分明、发人深省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实质化效果显著。

庭审后,案件承办人、观摩人员、评议人员分别围绕出庭规范、举证质证、临场应变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入评议。既充分肯定出庭亮点及可供学习借鉴的长处,也精准剖析了短板和不足,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改进建议,真正实现了“在实战中检验、在评议中提升”的目标。
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实现了“三个推动”的预期效果:
一是以“引擎”作用推动全员练兵。 由副检察长带头接受评议,树立了“评议面前人人平等”的鲜明导向,为全市刑检干警作出表率,极大激发了干警投身实战练兵、主动接受评议的积极性。
二是以“闭环”管理推动质效提升。 将庭上观摩与庭后复盘紧密结合,构建起“观摩-评议-反馈-改进”的工作闭环,使评议指出的问题与建议直接转化为提升出庭能力的“营养剂”,切实服务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是以“联动”评议推动系统赋能。 组织全市两级院骨干共同参与,打破了层级与地域壁垒,将个案评议拓展为全市刑检条线的业务交流与同堂培训,形成了以上率下、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为提升全市出庭支持公诉整体水平注入了持续动能。
下一步,新乡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议为范本,持续深化出庭评议“实质化、常态化、实战化”运行机制,加强刑检干警“内功修炼”,不断提升文书制作、庭审应变、法庭辩论等指控犯罪能力,促进队伍建设和案件办理高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