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
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2018—2020工作规划》,以及市院党组对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就市院机关2018年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明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丰富各项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市院机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规范司法、文明办案的能力,为实现“两争一创”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四个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院党组坚持“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创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检察队伍建设重要载体,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创建工作。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组 长:许晓伟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布孝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新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顺芝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林海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吴 岩 党组成员、卫河地区检察院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
赵 莉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庞金光 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组、活动组、环境组、帮扶组、宣传组、督导组6个责任小组。
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市院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大决策的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主 任:吴 岩(兼)
成 员:王春雷 侯晓熠 连丽娟 曹治国 李世江
孙玉平 刘 春 郝 茂 刘国书 刘全峰
分六个责任小组,各责任小组负责各项活动的规划、计划、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的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
(一)综合组:组长:吴岩(兼);成员:刘春、郝茂、刘国书
主要职责:负责对外联络、内部协调、参加会议、会务筹办等日常工作;做好有关文件以及领导讲话、批示的跟踪落实及反馈工作;拟定创建规划、总结;协调创建活动开展。负责指导各责任部门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以及文明办布置的各项创建活动;负责整体创建资料收集、整理、上传和归档,做好迎接检查(复查)各种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活动组:组长:吴岩(兼);成员:郝茂、侯晓熠、连丽娟、各责任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新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规定的内容、标准、要求,认真履行目标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注重贴近体系要求、贴近活动主题、贴近检察实际、贴近干警工作生活,注重活动效果,注重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除正式文件需原件和电子版外,其他方案、通知、信息、照片均为电子版)。
(三)环境组:组长:李新强(兼);成员:王春雷、李世江、孙玉平
外务环境主要职责:负责院容院貌整治,办公区域的规划、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车辆管理、文明餐厅、文明庭院等工作任务指标的检查落实;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做好开展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帮扶小介山村、无主庭院、家属院的经费、用车、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内务环境主要职责:负责建立机关办公楼内区域、办公室内部秩序规范统一标准,落实室内卫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帮扶组:组长:王林海(兼);成员:郝茂、张恒恩、马敏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与帮扶关堤乡小介山村、西村无主庭院、丽水华庭、祥瑞花园、老家属院和困难群众的长期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
(五)宣传组:组长:赵莉(兼);成员:连丽娟、宋斌、刘全峰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策划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做好各阶段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实施文明风尚传播,维护新乡检察微博、微信平台;内部网站文明建设专题网页内容的更新;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各种标志、标识、标牌,培育创建氛围;负责学习型单位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文明有礼培育,学习和推广文明创建相关知识;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文明知识展播;开展“检察好故事”“新时代优秀检察干警”等评选,“温情司法关爱岗”“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宣传等教育活动;院史馆内容更新及维护。
(六)督导组:组长:庞金光(兼);成员:曹治国、申成欣、郝茂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督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作风纪律、检务、创建活动的督查;负责检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注意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向被督查部门、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督查,促进整改;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并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新乡建设工作的落实;负责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检察干警的廉洁意识。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区分
为确保市院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定的各项内容,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及责任区分如下:
(一)创建工作机制
责任小组:综合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综合处
责 任 人:刘 春 侯晓熠
(二)理想信念教育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各部门
责 任 人:刘国书 部门负责人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综合处 机关党委
责 任 人:侯晓熠 刘国书
(四)思想道德建设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综合处 宣教处 相关责任部门
责 任 人: 刘国书 侯晓熠 连丽娟 部门负责人
(五)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党风办
责 任 人:刘国书 曹治国
(六)文明优质服务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 控申处 民行处 执检局
责 任 人:王春雷 陈富贵 何 勇 郭建林
(七)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各部门
责 任 人:郝 茂 负责人
(八)诚信建设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综合处 机关党委
责 任 人:侯晓熠 刘 春
(九)文明风尚行动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宣教处 技术处 计财处 检察学院
责 任 人:刘 春 连丽娟 牛卫军 李世江 左宗循
(十)家庭文明建设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各部门
责 任 人: 刘 春 负责人
(十一)法治建设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 公诉局 未检处 研究室
责 任 人:王春雷 李 平 任 华 张广华
(十二)文化体育活动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责 任 人:郝 茂
(十三)优美环境建设
责任小组:环境组
责任部门:计财处 服务中心 办公室
责 任 人:李世江 孙玉平 王春雷
(十四)帮扶共建
责任小组:帮扶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计财处
责 任 人:郝 茂 李世江
(十五)保障干部职工权益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干部人事处 计财处
责 任 人: 刘 春 李 莉 李世江
(十六)学习型单位建设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宣教处 计财处 机关党委
责 任 人:连丽娟 李世江 刘 春
(十七)“我们的节日”活动
责任小组:活动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相关部门
责 任 人:刘 春 部门责任人
(十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责任小组:综合组
责任部门:综合处 机关党委
责 任 人:侯晓熠 刘国书
(十九)沟通协调
责任小组:综合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责 任 人:刘 春
(二十)队伍建设
责任小组:综合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 综合处 党风办 机关党委
责 任 人:王春雷 侯晓熠 曹治国 刘 春
(二十一)业务建设
责任小组:综合组
责任部门:各部门
责 任 人:各部门负责人
四、落实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哪个部门耽误了追究哪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哪个联络员耽误了,追究哪个联络员的具体责任。
五、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或内勤,担任文明创建联络员,实行专人负责,要熟悉和掌握本部门承担的具体任务。做到提前准备、按时组织、及时上报。部门联络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于4月10日前上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各责任小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和指导工作,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按照《新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抓好各项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开展活动的各种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和上报。每项活动都要做到有方案、有通知、有信息、有照片(影像),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并于活动后2日内将上述材料(文件纸质、其他电子版)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五)各责任小组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团结一致,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