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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 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条措施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乡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 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条措施
 新乡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

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有效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推新乡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开启新时代新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特制定如下20条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充分认识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发展大局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明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当前,新乡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艰巨。法治是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也是社会运行的调节器。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全市检察机关既要讲法治,更要讲政治,要把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使命,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在更加有效地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事业发展。

2.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新乡发展大局中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打好“四张牌”、实施“五大战略”、郑新融合发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等工作重点,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认真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3.持续更新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发展大局的司法理念。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依法履职是关键的指导思想,自觉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司法活动中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相融合,既从法律上讲是与非,又从政治上讲利与弊,不办勉强案,不办凑数案,不就案办案,不机械办案,最大限度地追求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使检察工作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认可。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始终保持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实行邪教组织犯罪集中管辖机制,推进邪教案件专业化办理,依法做好重大、新型邪教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严厉打击“村霸”“宗恶势力”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既态度坚决,从重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又坚守法治底线,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力做好稳控工作。

7.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利益的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打造诚信规范经营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界定经济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既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又依法防止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进入刑事审判程序。

8.深化走进企业、融入发展、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落实检察干警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定期深入分包企业,了解企业涉检诉求,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服务。

9.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优势互补、有机衔接。依法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经费管理分配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既有效打击科技领域犯罪,又积极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

10.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省院《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环境执法检查零点行动为载体,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完善两法衔接长效机制,促进完善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11.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亮剑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抓好建议移送、监督立案工作,挂牌督办重大危害食药安全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2.完善检察环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严惩拐卖、虐待、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加强与综治、教育等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统筹做好依法惩治、教育挽救和保护救助工作。以小荷未成年人维权中心为依托,构建起司法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13.全面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的重要论断,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依法全面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对重大敏感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时主动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衔接,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结果反馈等制度。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完善公益诉讼的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庭审程序等司法规范,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质效。

14.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百名检察干警进村入户助力精准脱贫专项活动,对联包帮扶的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严惩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强化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房租赁、集体产权改革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5.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漏洞,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送法普法活动,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

三、把握原则要求,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6.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罪刑法定和刑法谦抑审慎原则,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慎重妥善处理;对于定罪与非罪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

17.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做到执法过程不脱离群众,执法行为不伤害群众,执法结果不冤错群众,坚决防止因办案不讲究方式方法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18.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禁利用案件做交易或要挟市场主体;严禁插手经济纠纷和企业经营管理;严禁以服务为名吃、拿、卡、要;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

四、加强组织领导,大力营造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浓厚氛围

19.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一名副检察长专门负责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建立督查机制,专门成立重点工作督查办公室,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活动、重大案件及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争取重视支持。

20.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平台,及时报道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工作部署、举措、进展和成效,生动展现在服务保障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唱响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

下一篇文章:新乡市检察机关2018年“十二个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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