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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
时间:2021-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

                                        【检察日报】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


本文由10月18日《检察日报》刊发报道。

我是河南省封丘县的一名村民,提到我家和张世光、刘丹两位检察官的缘分,还要从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说起。

我家和大强、二强兄弟俩是邻居,平时关系不好,常有摩擦。2019年5月的一天傍晚,大强母亲和我媳妇在门口发生争吵,她俩被劝开后,我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谁知当天晚上11点,大强兄弟俩一脚踹开我家大门,进屋拉着我就打,当时我媳妇还没回来,家里只有我一人。混乱间,我摸到手机报了警。

两天后,公安机关认定此事为相互斗殴,各受轻微伤,决定对我和大强兄弟俩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那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在自己家,为自保还手,凶手没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却受到行政处罚,这不公平!

2020年4月20日,我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二审和再审均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今年4月6日,抱着最后的希望,我来到新乡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现场查看证据材料中的脚印与门锁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张世光、刘丹两位检察官来到我家走访。他们仔细地向我及家人询问了案发经过,查看打架时用的农具,之后又向村委会和其他村民了解情况。

再次来到我家,张检察官告诉我:“根据现有证据,大强兄弟俩不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你要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需要进行新一轮诉讼,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听到这,我心中的那点希望彻底破灭,自己受委屈不算啥,可我正在读博士的孩子马上就毕业了,我真怕这事影响他就业!

“老陈啊,请你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公平正义一定会在你身上实现。”那天,和我谈了许久的张检察官一脸凝重地离开了我家。


检察官向涉案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大约过了两周,张检察官拿着两份文件风尘仆仆地找到我。经过他们进一步核实证据材料,并与封丘县公安局进行沟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考虑我是凌晨在家中被打而还手,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而非相互斗殴,于是向县公安局发送纠正行政处罚决定的检察建议书,封丘县公安局最终主动撤回对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握着他的手一个劲儿地说“好”。

原以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但检察院了解到我家这两年为打官司掏空了积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借的,便为我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9月6日,当检察官们把6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递到我手上时,我失声痛哭。

那天阳光特别好,照得人身上滚烫,我的心也滚烫。

(文中当事人双方均为化名)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买世蕊

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经过严格审查,还原了案件事实,认定陈天阳还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非相互斗殴,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弘扬了社会正气。两家本是多年邻居,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议公安机关撤销对陈天阳的行政处罚决定,避免双方陷入重复讼累,给两家创造一个恢复正常邻里关系的契机,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帮助困境中的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挽救一个因案致贫的家庭,让法律更有温度,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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