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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市两地刑事管辖权作出调整
时间:2022-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注:我市两地刑事管辖权作出调整

                           关注:我市两地刑事管辖权作出调整

新乡市公检法司四部门

联合发文对高新区、经开区刑事案件管辖作出调整

日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新乡市公安局、新乡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对我市高新区、经开区刑事案件管辖作出调整。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办案效率,进一步支持新乡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发展。

2022年4月1日起,高新区辖区内的刑事案件,由新乡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新乡县人民法院管辖,由新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宜;经开区辖区内的刑事案件,由新乡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凤泉区人民检察院、凤泉区人民法院管辖,由凤泉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宜,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红旗区人民法院对两区刑事案件不再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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