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岩同志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邀请,与参加“郑州市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培训讲座”的全市执检干警们一同分享了新乡执检在巡回检察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做法。
吴岩以《巡回检察实践的几个问题》为主线,深入浅出的介绍了新乡探索总结的“三化六有”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新乡执检通过运用该工作机制,使得巡回检察工作逐步走向办案化、清单化、信息化,巡回检察的效果也得到显著提升。
会后,郑州市院副检察长苏长明表示,该工作创新机制非常切合当前工作实际,对郑州市院即将开展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吴岩也表示,通过这次交流,开阔了思路,吸收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新乡执检“三化六有”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三化六有”巡回检察工作机制
市院去年12月份提出了“5+3巡视检察”的工作思路,在对辖区内多个监管场所大量巡视检察工作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三化六有”工作机制。今年七月份新乡被省院确定为巡回检察改革试点以来,经过对监管场所的巡回检察实践, “三化六有”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化”即三种巡回工作理念:办案化巡回;清单化巡回;信息化巡回。
“六有”即六种巡回工作方法:事前有预案;事中有记录;每日有总结;事后有报告;问题有反馈;监督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