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延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郜宁受邀列席延津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超主持会议。县法院审委会成员参加会议,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刘志灵及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上对三起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讨论,郜宁同志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汇报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这是该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
赵文超对郜宁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作为审判机关,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法检两院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形成更加高效务实的机制和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郜宁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为法检两院共同提供了全面履职、凝聚共识、学习交流的平台,必将形成法检两院司法合力,提升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履职能力,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精品,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实现司法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