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必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助推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迎来了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本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新乡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市依法治市办的号召,参加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就“一章两法”及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宣传,并向来往群众发放了普法学习资料、提供了法律咨询。
小贴士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2018年11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