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隆冬,牧野大地上一场“决战40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生态战役已经紧锣密鼓的打响。在这场全民行动的决战中,新乡市一支身穿藏青制服,胸佩庄严国徽的检察队伍,正奔波在卫河、共渠两岸,全力护航母亲河,助力环保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李树霞:
今天我们现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现在我把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宣读一下……
12月7日上午,在卫河西环窑场村和尚湾村段的大堤上,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神态庄严,郑重向牧野区王村镇负责人宣读 环保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11月开始,新乡市牧野区检察院对辖区的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污染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在牧野区王村镇辖区的窑场村和尚湾村段,有大量绿藻漂于水面,并有部分生活垃圾漂浮,决定依法进行公益诉讼,并现场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书。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李树霞:
现在我们把检察建议书送达给你们,请你们接收。

其实,这是继12月3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卫河、共渠行政公益诉讼案”诉前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仪式后的又一次公开现场送达。
在12月3日的公开送达仪式上,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晓伟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及高检院、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卫河、共渠生态环境污染案,向环保、住建、水利、农牧、河渠办5家职能单位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顺芝:
卫河是我们新乡人民的母亲河,共产主义渠是新乡防洪排涝的主要河道,这一河一渠的污染防治问题,上级很关注、群众也有期盼。公益保护是法律赋予我们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我们的职责所系,也是我们的使命所在。

检察建议书对保护一河一渠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相关法律条文,说理清楚、释法明确。在送达的同时,还向被建议部门出示了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及录像等相关证据,更加有力地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保障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今年11月以来,新乡市各级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省院相关工作安排,迅速对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污染情况及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有关情况进行落实,并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卫河、共渠涉及的八个县市区检察院业务骨干组成办案专班,运用无人机、DV、照相机等多种技术手段对卫河、共渠污染问题进行了线索排查,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已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件。
新乡市环保局局长 胡建森:
市检察院就卫河、共产主义渠水污染问题,向市环保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按照检察建议书当中指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职责分工,分别向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移交。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认真履行环保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的法定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新乡市水利局局长 李国钧:
针对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明确专班、指定专人,认真排查,逐条梳理,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议事项。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维护人民群众公共利益。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这样的公开送达不仅突出了“三个规范”,即外观规范、格式规范、送达规范,另外还突显了“多方参与,合力监督”,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参与旁听,这种监督方、被监督方、第三方均在场的“三方送达”形式实现了变“闭门监督”为“开放监督”,变“单一监督”为“合力监督”。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顺芝:
我们这样的公开送达,不仅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的督促,让我们检察建议掷地有声,更是我们新乡检察机关服务新乡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
发送诉前检察建议,既是我们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履职的现实需要,那么也更是我们检察机关站位大局、支持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将和相关职能部门一道,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共同为我们牧野大地的“绿水青山”不懈努力,实现我们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