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装设备及要求
(一)设备名称
心理测试生理检测设备;
(二)技术参数
|
项目 |
参数 |
|
产品名称 |
心理测试生理检测设备 |
|
整机尺寸 |
299×276×314mm |
|
整机净重 |
不大于4.5kg |
|
电源 |
QC/PD快充 |
|
屏幕尺寸 |
不小于10.1寸 |
|
电池是否可拆卸 |
不可拆卸 |
|
系统储存 |
不小于4+32G |
|
CPU |
不小于四核,1.8GHz |
|
麦克风 |
2+1 |
|
操作系统 |
不低于Android11.0 |
|
功能 |
需包含:血压测量/心率测量/体温测量/血氧测量/心电测量/血糖测量/尿酸测量/总胆固醇测量/身体成分分析/热像分析/中医脉诊 |
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二、参与公司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业务内容;
三、报名及递交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新乡市人民检察院221办公室(地址:新乡市高远路2号)
3、报名材料: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报价单;
④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安装内容确定
(一)资质审核通过后,双方约定供货时间;
(二)设备信息确定后,现场上报设备明细,签订供货合同(含人工、材料、税费等)。
五、公告发布及有效期
1、本公告在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发布;
2、公告有效期:自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3-5123516
七、其他说明
1、未通过审核的公司,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所有。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