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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报告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房屋测绘项目
时间:2026-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房屋测绘项目

采购单位: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编制时间: 20263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东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规划用地2533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948.82平方米(其中:地上19607.22平方米,地下10341.6平方米),基底面积5009.99平方米,投资概算17695.29万元。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算:61096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1

1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房屋测绘

X

1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1项目背景

项目于2025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备案已经完成。

1.2 项目内容

测绘成果满足房产物权相关用途,不适用于工程量结算等其他目的。

1.3 项目要求

1.3.1资质要求

1)具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证书类别中必须包含“测绘专业标准”中的“不动产测绘”,子项为“房产测绘”。(2)测绘人员须持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作业证;(3)近3年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记录。

1.3.2技术标准和作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房产测量规范》(G B/T17986.1-2000);(3)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4)《河南省建设工程联合测绘技术导则》(试行);(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与房产测绘相关的其他规定。

1.3.3成果要求

提交正式测绘成果,内容包括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各资料均需加盖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印章。

1.3.4商务要求

1)作业地点: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

2)作业工期:自合同签订至成果资料提交10个日历天。未能在限定时限内交付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选标准

低价优先。

3.报名须知

3.1报名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因该项目施工图纸不宜公开,潜在报名单位如需要施工图纸可与项目联系人具体联系。

3.2报名地点及电话: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部(新乡市红旗区东明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东南角);联系电话:19503730700;联系人:刘先生

3.3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承诺书;

4)服务承诺书;

5)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房屋测绘项目

  2026-03-26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房屋测绘项目

采购单位: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编制时间: 20263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东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规划用地2533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948.82平方米(其中:地上19607.22平方米,地下10341.6平方米),基底面积5009.99平方米,投资概算17695.29万元。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算:61096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1

1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房屋测绘

X

1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1项目背景

项目于2025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备案已经完成。

1.2 项目内容

测绘成果满足房产物权相关用途,不适用于工程量结算等其他目的。

1.3 项目要求

1.3.1资质要求

1)具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证书类别中必须包含“测绘专业标准”中的“不动产测绘”,子项为“房产测绘”。(2)测绘人员须持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作业证;(3)近3年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记录。

1.3.2技术标准和作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房产测量规范》(G B/T17986.1-2000);(3)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4)《河南省建设工程联合测绘技术导则》(试行);(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与房产测绘相关的其他规定。

1.3.3成果要求

提交正式测绘成果,内容包括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各资料均需加盖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印章。

1.3.4商务要求

1)作业地点: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

2)作业工期:自合同签订至成果资料提交10个日历天。未能在限定时限内交付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选标准

低价优先。

3.报名须知

3.1报名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因该项目施工图纸不宜公开,潜在报名单位如需要施工图纸可与项目联系人具体联系。

3.2报名地点及电话: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部(新乡市红旗区东明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东南角);联系电话:19503730700;联系人:刘先生

3.3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承诺书;

4)服务承诺书;

5)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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