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执行检察(简称“执检”)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乡市两级检察院承担着6个监狱、9个看守所的派驻检察任务,在押人员常年维持在2万名左右,全市监管场所及被监管人员数量均居全省首位,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成立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是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需要和派出检察院的建设标准,针对辖区内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现状,进一步加强我是检察机关执检部门人员配备和组织保障,促进我市执检工作深化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5年3月,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新编【2015】7号《关于设立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批复》同意设立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处级规格,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监所监察处)实行院局(处)合一体制,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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