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到异常行为分析系统报警,发现某监室有人传递物品”,在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中心的值守人员迅速向驻所检察室负责人高鹏进行通报。派驻检察室核实后,向看守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
"某监狱在线检察官系统受理的三名罪犯要求约见检察官的申请,已办理完毕,这是办理结果”,驻省某监狱检察室主任赵建国向卫河地区检察院领导做了报告。

这是2022年11月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中心正式运行后的工作场景一瞥,标志着新乡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深度融合应用共享迈出新步伐。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多年的信息化、大数据探索实践,初步构建了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全息感知大数据体系,建设了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中心。
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全息感知大数据体系是以深耕执检系统的“两网一线”为基础,以监督数据联通共享为中心,利用数字技术、大数据手段,从信息的全面感知到数据智能挖掘分析为一体的检察监督体系。
大数据中心是在全息感知大数据体系框架下建立起来的数据汇聚、分析中心,集48块LED数据显示大屏、智能视频终端、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在线检察官系统等多种信息科技手段于一体,以辅助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目的的大数据中心。

大数据中心与新乡辖区六所监狱和新乡市看守所的监控系统进行联网。为规范大数据中心的应用,新乡市院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中心工作机制(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各派驻检察室负责人的职责与分工,压实责任,将派驻检察室主任在大数据中心的履职情况,特别是发现问题成案线索数量,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初步核实、交监管场所有关部门自行核查、派驻检察室调查核实、组建办案团队调查核实、开展专门巡回检察等方式开展工作;发现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构建刑事执行检察全息感知系统、构建驻巡侦一体化平台”已被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项目立项。在建设全息感知大数据体系中,大数据中心将进一步发挥信息聚合、数据整合、共享研判等优势,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增强数字赋能本领,进一步夯实“数字执检”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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