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于社区矫正期间的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执行地以外活动,到底是经过审批的请假、还是擅自外出的脱管?在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的数据筛查、碰撞之下都“无处隐藏”。
近年来,为满足数字时代法律监督新需求,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着力探索大数据技术赋能检察业务的创新路径,这其中就有自主研发的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打通检察数据、司法数据、社会数据之间的共享通道,与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的对应数据进行碰撞,排查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情形,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涉嫌重新犯罪等相关线索。
2023年9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依托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法律监督应用模型,将公、检、法、司等多领域的数据通过系统智能运算,碰撞筛查出新乡市某县社区矫正工作中涉嫌脱漏管线索40条。发现线索后,新乡市院迅速组建巡回检察办案团队,采用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数据再碰撞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确实存在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现象,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情况,11名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予以纠正,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对该项认定没有异议。
根据最高检巡回检察工作相关规定,新乡市某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监督结果,向新乡市某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新乡市某县司法局对脱管的情况立即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理,同时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职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司法局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纠正意见,对不假外出的在矫对象进行了训诫、警告等处理,并要求各司法所吸取教训,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规定。
为解决社区矫正机构的在矫对象大数据信息滞后问题,新乡市某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相关单位和机构建立社区矫正信息交换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脱管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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