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钱某本是结婚多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二人在去年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钱某便外出打工。半年过后,张某为求复合,便坐车来到前妻钱某打工的地方,将正在工作的前妻钱某强行带回老家,限制了钱某的人身自由。近日,经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和钱某于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刚开始日子过的红红火火,后来张某跟几个社会上不错的朋友在一起打麻将,整天坐在牌摊上,家人每次去找他都遭到他的谩骂,家里农活也不干了,孩子也不照看,钱某担起所有家务,家庭生活一团糟,为了生计,钱某被迫外出打工。打工期间,孩子疏于照顾,因此双方多次吵架,最终婚姻破裂。考虑到离婚后两个孩子没有完整的家庭,张某也很懊悔,想挽回妻子,过上原有幸福的生活,因此,上演了一场闹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谚语说:“亲不过父母,近不过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在一起,时间长了,琐事多了,磕磕碰碰是在所难免的,当发生矛盾时,双方中应有一方让自己先静下来,不与对方争辩、争理,回想下当初结婚时拉着另一半的手放到自己胸口立下的重重誓言,多为孩子和这个家想想,等到对方的怒气消除以后,再来分析原委,冷静过后,相信双方都会理解,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